2025年,省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着力打造国资监管法治机构和法治国企,法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为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2025年法治工作情况
(一)坚持政治引领,强化理论武装
委党委高度重视法治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建设全面融入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中。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加强对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列入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邀请省委宣讲团赴省国资系统开展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委主要领导赴厦门钨业、厦钨新能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工作,带动各所出资企业主要领导到基层宣讲,开展座谈交流互动,有力推动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进工地。二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成立“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工作期间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探索实践与启示”联合课题组,形成《习近平总书记在闽工作期间经济改革发展和党建的建设(国资国企领域)实践摘编》和《习近平同志在福建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探索与实践》等课题成果,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
(二)依法行权履职,建设法治机关
1.完善国资依法监管体制机制建设。一是强化重要文件法律审核把关。反馈省直单位征求意见稿共51件;合法合规性审查文件118件,提出法律意见93条;制定我委规范性文件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机制,明确送评范围、工作流程、责任分工等。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备案。梳理我委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436件,废止40件。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回头看”,对我委已制定文件进行再梳理,确保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三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汇编。通过系统化梳理和分类整合,拟将150余件规范性文件汇编成册,作为企业合规经营操作指南。
2.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一是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工作。持续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举办国资系统“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以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知识讲座等活动,推动法治精神入脑入心。二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组织企业对《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民营经济促进法》等进行研究学习,强化合规意识,提升依法维权能力。三是组织法务工作培训。通过举办国资系统法务人员培训班、专题讲座、座谈会、实地调研等形式,重点围绕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等进行学习研讨,进一步加强国资国企法治队伍能力建设。
(三)深化依法治企,筑牢法治基础
1.推进法治国企建设。一是落实总法律顾问制度。坚持专职化、专业化方向,指导各所出资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配齐配强总法律顾问。督促企业召开年度法治工作会议,开展总法律顾问述职工作,报告企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二是深化企业合规管理。指导企业加强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合规“三张清单”,推动合规要求嵌入业务流程,完善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等有关制度,确保业务有规可依、有据可查。三是做好企业章程制定修订工作。制定工控集团公司章程,办理高速、能化、产投等集团章程修改批复14件,并出具有关股东决定。四是加强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指导督促各企业落实案件“压存控增”,妥善化解重大法律风险,加强案件分析研判,深化以案促改。
2.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扎实推进过度负债、无关多元、控股不控权、融资性贸易等国有企业11类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督促指导企业加强问题整改,推动依法合规经营。二是落实国有企业社会责任。推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建立“连环清”垫付机制,要求省属企业对分包单位欠薪承担先行垫付责任,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督促企业常态化做好支付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账款工作。
3.依法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一是着力打造“双百企业”“科改企业”,推进“八闽综改企业”试点,形成综合改革试点企业74家、基层联系点企业26家,指导企业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任务,着力打造一批国企改革尖兵。二是提高国企公司治理效能。推动所出资企业及权属企业党委均制定党委前置研究事项清单,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健全“会前论证、会中决策、会后监督”的党委前置研究机制。加强各级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指导企业进一步厘清权责界限,完善现代治理体系,为企业参与市场化竞争提供法治保障。三是健全协同高效的国有资产监督体系。完善业务监督、综合监督、责任追究“三位一体”出资人监督机制,加强外部董事、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兼任首席合规官“三支队伍”建设,强化监督管理工作闭环。
二、2026年工作安排
(一)深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一是强化依法监管。落实《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要求,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监管体制机制建设,做好权责清单和授权放权清单动态调整工作,以及我委规范性文件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提升国资监管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水平。二是做好合法合规性审查。持续推进依法行权履职,加强与委法律顾问的工作联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和处理重大法律事务中的作用,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三是加强政策研究。坚持问题导向,立足服务国资监管大局,围绕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的重大实践问题开展调研,着力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与工作举措,助力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
(二)全面推进法治国企建设。一是做好企业公司章程修订工作。研究新《公司法》与章程指引在省属国企实务中的应用,严格公司章程审批,为省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法治基础。二是完善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指导企业健全合规管理机制,将合规要求嵌入业务流程、融入各项制度、贯穿业务管理全过程,加强合规与风控管理信息化建设,切实防控风险。三是提升重大案件管理能力。开展所出资企业重大案件分析,研判形势和趋势,及时发现案件反映的管理问题,指导督促企业堵塞管理漏洞,健全制度机制,加强风险防范,进一步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四是加强企业法治宣传教育和人才培养。组织企业和各地市国资委开展法治合规管理培训,加强国资系统之间交流互动,建设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持续推进所出资企业集团及重要子企业总法律顾问专职化、专业化,根据企业规模与需求配备总法律顾问及法务人员,将总法律顾问制度与合规管理要求向各级子企业延伸,筑牢合规管理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