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我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落实全面建立所出资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的改革任务目标,我委出台《所出资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闽国资办〔2019〕93号)后,制定了违规责任追究工作报告等制度,督促所出资企业不断健全违规责任追究制度体系。随着责任追究工作的不断深入,违规问题线索查处实践中存在程序不固定、动作不一致等情况,此次制定该《指引》对查处工作程序方面作出统一规范,进一步促进查处工作制度化,推动完善监督追责制度体系。
二、主要内容
《指引》作为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的配套制度,针对违规问题线索查处工作,明确了各所出资企业责任追究工作领导机构、主管负责人、专责机构、核查组的职责及要求,围绕查处工作的受理、初步核实、分类处置、核查、处理、整改等6个环节,逐环节明确实施和批准主体、工作流程、形成的文书载体等。
三、主要意义
《指引》的出台,为各所出资企业开展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查处工作提供了操作指南,为所出资企业加快健全责任追究工作机制提供了制度参考,有利于提升监督追责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有利于更好发挥以监督追责促进企业合规经营、高质量发展的保障作用。
国家及各省市国资委
本省设区市国资委
省直厅局单位
所出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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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省设区市国资委
省直厅局单位
所出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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