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17 09:54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将2018年度福建省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众发布。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2018年度本委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六个部分内容。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间段为:201811日至1231日,社会公众可在“福建省政府国资委”网站(http://gzw.fujian.gov.cn/)及省图书馆、省档案馆查询报告有关内容。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通过福建省国资委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福建省国资委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东大路731号楼,邮编:350001,电话:0591-87668696)。

  一、概述

  2018年,我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843号)要求,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着力做好公共资源交易配置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巩固提升信息公开水平。

  (一)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一是印发《福建省国资委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闽国资办〔2018137号),将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传导分解到机关各处室,同时结合委机关季度督查、考核工作,要求各处室按时反馈季度、年度落实情况,并将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处室绩效考核体系。二是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委机关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及处室联络员。三是制定委机关政务公开清单及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并挂网公布,明确公开职责。

  (二)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按照省政府部署要求,于6月份顺利完成省国资委门户迁移整合至省级网站统一技术平台的工作,并重新梳理各所出资企业、设区市国资委及各处室网站维护权限,开展后台编辑培训,实现顺利过渡。二是目前正推进国资监管信息系统(三期)建设项目,构建国资监管数据服务中心,强化国资系统数据共享与应用,推动委OA、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八闽国资”的改版升级,实现相关数据自动推送功能,着力提升信息公开水平及力度。

  (三)着力做好公共资源交易配置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涉及我委公开范畴的公共资源交易配置领域实际有政府采购及国有产权交易领域两个方面的内容。政府采购方面,我委依法依规公布了委机关国资监管信息系统(三期)建设项目有关招标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等信息;国有产权交易领域方面,我委直属机构省产权交易中心依托“福建省产权交易网”等网站渠道,共发布国有产权交易项目挂牌公告503条,成交公告216条。通过微信平台发送产权交易信息专题99次。信息公告内容均符合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清单所列细项。三是构建全省产权交易信息统一发布平台。各地市产权交易机构可利用我委直属机构省产权交易中心搭建的“福建产权交易信息网”共同发布产权交易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开设了省国资委所出资企业资产租赁和承包经营权项目自助信息发布平台,还与全国省级产权交易机构网站门户网站实现了相互链接并开辟专栏联合发布产权信息。“福建产权交易信息网”目前已经成为全省产权交易信息交流的平台,内容涵盖产权交易、债权、无形资产、投融资等项目信息。今年各地市产权交易机构在中心网站共发布产权交易信息1463条,省属所出资企业利用中心平台发布承包租赁信息 318条。四是对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我委直属机构省产权交易中心积极配合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各类依法应当公开的国有产权交易公告,成交信息等在指定媒介发布时,同步与相应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并实时交互至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汇总发布。今年共实时交互国有产权交易信息476条。五是开展失信违规行为管理。我委直属机构省产权交易中心于20188月与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进行了对接,在进行国有产权交易时利用平台实时对意向竞买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从事国有产权交易活动。同时,制定了《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黑名单制度管理办法》,对意向方和成交人在交易中心举办的资产交易活动过程中和成交后履约过程中,如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进行记录备案。本年度,尚无违法违规的国有产权交易行为。

  (四)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平台等公开渠道,持续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通过委门户网站共发布46676条信息,微信公众号发布432条信息,福建国资杂志共印发3期,刊印8000余册,不断强化国资国企改革信息宣传工作。 一是及时公开国企主要经营指标和总体情况。我委通过委门户网站,每月公开省属所出资企业、各设区市国资委出资企业的主要经营指标情况,主要包括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财务指标,现已经更新12期共24条信息,同时,按年公开省属所出资企业业绩考核总体情况。二是做好企业改革重组和重大项目情况公开。每个月定时在门户网站更新所出资企业省重点项目投资进展情况,包括投资总额、项目计划、实时完成情况,以及各产业板块进展情况等。凡涉及国企改革部署重大工作、出台重大政策、召开重要会议等重大事项,及时在“八闽国资”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三是完成重要人事变动信息公开。累计公开企业重要人事变动信息17条、委机关人事变动信息30条。四是完成国资国企改革重要政策法规的公布。通过网站专栏累计公开14条政策法规信息的公布。五是开展国有企业第二批信息公开试点工作。在去年筛选省高速公路集团、投资集团两家试点单位基础上,今年继续推动省冶金集团、省能源集团、省交通集团等3家所出资企业开展试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2018年,我委累计印发各类公文1274件,其中主动公开59件,比去年同期减少25件,历年累计数为1296件;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数940条;不予公开信息数27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我委公开的政府信息类别包括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统计信息、财政资金、人事信息、工作动态、改革重组、业绩考核和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我委政府信息主要通过“福建国资”门户网站、“八闽国资”微信公众号、委办公楼一层LED显示屏和省档案馆、省图书馆查阅场所公开,省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方式公开作为补充。

  (四)开展政策解读情况。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要求委机关各处室切实做好政策性文件解读,将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在公文制作过程中同步完成政策解读工作。2018年共起草发布了《所出资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所出资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等5篇政策解读文件,及时转载了与国资国企改革相关的国务院国资委、省政府或部门发布的《建立国有资产报告制度 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等10篇政策解读文件。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为进一步增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回应社会关切,就百姓关心的国企改革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在线领导访谈活动。今年以来,依托中国福建“在线访谈”及中新网,先后举办了4期国资国企专题视频访谈节目,增强了公众对国资国企工作的了解,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此外,我委在“12345便民服务平台”及“福建国资”门户网站上共收到群众来信235件,均按相关规定及时答复了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2018年,我委共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申请8件(均为网络申请),历年累计数为27件。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我委均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时答复了申请人。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省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对于网站咨询留言答复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对于依申请公开件的签收、告知、答复等处理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的形式较为单一,仍以文字为主。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组织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提高各处(室、部)经办留言答复水平。二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参照其他省直机关制定委机关依申请公开件办理工作指引,完善工作程序。三是强化技术支撑,依托外部技术单位保障政策解读解读形式多样化。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8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59

  1296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59

  1296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8

  27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8

     2.网络申请数

  

  8

  8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11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8

  27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4

  11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7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2

  4

  4.其他类型答复数

  

  2

  5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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