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市国资委印发《进一步规范所出资企业新设二级企业工作指引(试行)》。《指引》适用于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通过出资设立、收购、分立、升格等方式新设二级企业的行为,从资本布局、业务成长、履行程序方面,强调了新设二级企业的原则,明确了所出资企业是经营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根据企业战略、业务板块布局和发展阶段,科学合理设置二级企业,旨在引导所出资企业遵循精简高效的原则,构建科学合理的集团层级管理体系,夯实集团业务板块运营主体,规范决策流程,加强风险管理。
下一步,福州市国资委将依据职能进一步加强监管,指导推动国企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更好地服务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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